1.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是哪年颁布?
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后分别于1958年和1978年作过两次修改。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我国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 职工何时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我国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时间最早从1995年1月1日建立。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开始全国性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并从一九九二年四月开始个人缴费。 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建立养老保险通常账户和个人账户,退出了两套方案,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选择试行,各地开始建立个人账户,但建立的时间不一,最早的从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起实施,最晚的建立于1998年元月1日。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统一了各地养老保险制度。 二OO五年十二月三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完善。
3. 湖南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一、参保登记
◎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湖南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登记程序。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保费缴纳
◎缴费标准。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统一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
◎缴费补贴。①政府对参保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30元;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40元;年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60元。因故中断缴费的,允许补缴,但不享受缴费补贴。②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人民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或部分每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集体补助。①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②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缴费方式。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可以一次或多次缴纳当年度保费,但缴费总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①参保人员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指定银行的省内任意网点缴纳保费。②参保人员可以与银行、经办机构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由银行代扣代缴保费。③部分县市区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和“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纳保费。
三、个人账户
◎账户记账。国家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账户管理。①参保人员不能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并继续计息。②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依法继承。
四、享受待遇
◎领取条件。参保人员从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①参保人员年满60 周岁。②累计缴费满15年(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③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待遇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待遇支付终身。参保人员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息)÷139]。参保人员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元(不含补缴年限)。各级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3元。
◎丧葬补助。建立丧葬补助制度的县市区,参保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可领取丧葬补助金。目前湖南省共有32个县市区建立了丧葬补助制度。
4.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退休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交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要缴费至满十五年,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5.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或单位通过法律或合同形式,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劳动者在老年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力队伍后能得到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
我国自1997年开始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再次进行改革和完善。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城镇现行制度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企业缴费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
到达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6. 世界各国实行的退休保障制度的三种主要基本类型?
一、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
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
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7. 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基本类型?
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