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长文创作季#
一女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国企去上班,她一心扑在自己的工作上,也没有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
一晃30多岁了,还没有谈下男朋友,这可把父母急坏了,女人家30多岁了,还找不到男朋友,这将来就成了大龄剩女。
于是女子现在也就重视自己的婚姻问题,不仅工作,还经常去谈恋爱。
可是由于她白天工作忙,根本没有时间去相亲,身边的同事也给她没有介绍过。
于是她也看别人在网上去相亲。她就通过网络去相亲。这时她的一个闺蜜,也给她介绍了一个男朋友。
两个人就在网络上去聊天,而且女子每天下班了,和男友在网上一聊天,就聊三四个小时。
有时候通宵达旦去聊,聊工作,聊生活,聊人生,聊着聊着产生了感情,于是两个人就商量着线下去见面。
第一次见面时,女子就从内蒙古赶到了北京去见男友。她看男朋友也长的英俊潇洒,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而且男友在一家公司上班,是公司的副总。
女子看那男子也长的英俊潇洒,一表人才,工作能力很强,第一次见面就产生好感。
男子也看女子长的漂亮,貌美如花,伶牙俐齿,皮肤白净,就喜欢上了她,第一次见面,两个人就马上确定了恋爱关系。见完男友后,女子就赶紧又回到内蒙古单位去上班。
两个人交往了两天时间,突然男友说他父母现在患病了,需要住院,住院费得先交5000元。
女子也就想,这两个人已经确立了关系,就给男子转了5000元,让男子去给父亲去看病,不了十几天,那父亲竟然痊愈出院。
后来第五天,男子竟然说他患病了,需要去住院,这女子就给男子去转钱,也转了8000元。女子就觉得给男友付出多少,都心甘情愿。
后来男友竟然出院了,这时候出院后,因为一次车祸,男友竟然离她而去了,这时女子一下伤心欲绝。
两个人交往仅仅一月时间,男子就离她而去了,而她为男子花了两万元,这两万元就算是打了水漂了。
为了使女子从痛苦中走了走出来,于是闺蜜又给她重新介绍了一男子,男子也在北京一家行政单位工作,女子在女家企业工作。
于是在闺蜜的介绍下,两个人就在网络上又继续去聊天,聊的时间长了,也产生了感情,最终两个人就说去线下见面。
这次是男子竟然到内蒙古去见女子,于是女子就在一家饭馆点了丰盛的饭菜。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男子还愿意到女子所在的城市去发展,女子也非常感动。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女子也看那男子也长的英俊潇洒,一表人才,风度翩翩,也很喜欢他。
而男子也看女子长的漂亮,貌美如花,工作能力很强,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又产生了好感。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吃完饭女子就结了账,而且在一起游玩的时候,女子给男子买了一身西装,买了一双皮鞋。
两个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个人仅仅交往了两天时间,男友就回到北京去上班了。
后来男友我女友在网上去视频聊天的时候,男友的手机因为质量不好,不停的卡顿。
男友说他要换手机了,手头没有钱,让女友给他转一万元,他买个苹果手机。
于是女子就给男子转了一万元,让他去买一部好的手机,两个人可以在网上去尽情的视频,去聊天。
后来女子听到那男友的母亲患病去世了,这时女子听了也非常伤心,怎么这么蹊跷?
第一个男友和她谈了一段时间,那男友竟然去世了,和第二个男友谈了十几天,男友的母亲去世了。
而且过了一天,闺蜜说自己男友竟然因为失去了母亲就割腕自杀了,她就想这男人感情怎么那么脆弱,竟然母亲去世了,能割脆自杀。他一下子又沉浸在悲痛之中。
一连几天,女子神情恍恍惚惚的,后来同事们都知道,女子谈了两个男朋友都去世了,于是就没有人给她再去介绍男朋友,甚至父母也都对女儿有了看法。
她也现在就孤独的生活,就想既然谈不下男朋友,那么就一心扑在工作上,不考虑终身的大事了,一辈子不嫁人也可以。
可有时候她就想,自己的命怎么这么苦,谈了两个男朋友,竟然都离她而去了,第一个男朋友和自己谈了一月时间就去世了。
第二个男朋友竟然母亲去世了,他感情那么脆弱,自己自杀了。
她感觉到这事情很奇妙,于是就找到了警察,警察问你的男朋友是怎么认识的,这时女子就说,两个男朋友都是闺蜜介绍的。
这时警察就觉得这事很蹊跷,而且女子说她和那男朋友是在网上认识的,两个人都只见一面,而且她已经为两个男友花去了三万多元钱,自己一分钱也没有得到。
最终警察就觉得这件事不简单,就把女子的闺蜜叫在警察局调查,原来这一切事情都是女子的闺蜜导演的。
实际上这些钱并不是那男友骗走的,这三万多元都是自己的闺蜜骗走的,原来女子的是一个骗婚团伙成员。
那男友都是女子团伙里的一些男人,假装她的男友去骗女子的钱财。而位男友死亡都是假的。这件事才真相大白。
我想说,做人还是要讲道德,讲良心。作为青年人来说,应该踏踏实实做人,老实实做事,千万不能走歪门邪道,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
朋友之间应该保持距离,生活中你最亲密的人,也是对你伤害最深的人,甚至就成了你的对立人。所以交友还是要谨慎。
青年人谈恋爱还是最好在线下去见面,网络是个平台,是个虚拟的世界,容易上当受骗,一旦上当受骗,不仅花了金钱,感情也受到伤害。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想法,请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抄袭必究)